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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11-30  来源:  作者:  阅读

  麦积区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为切实提高镇纪委履职能力,着力夯实镇纪委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巩固深化“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开展“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要求,全力提升各镇纪委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能力水平,通过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全力破解制约镇纪委履职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镇纪委工作更加标准,日常工作有效落实、重点工作不断创新、难点工作有所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队伍建设标准化

  1.镇纪委委员。职数按照乡镇类别为5-7人,其中马跑泉镇、花牛镇、甘泉镇、中滩镇、石佛镇、渭南镇、社棠镇、新阳镇等8个镇纪委委员为7人,其余镇纪委委员为5人,除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外,一般应从镇党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进行补缺。结合各镇实际,探索镇纪委委员联系指导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名纪委委员包抓。镇纪委委员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镇纪委工作报告,组织镇纪委委员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促进能力提升。

  2.专职纪检干部。各镇专职纪检干部4人,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专干2人,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纪委书记和副书记调整,由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按照《麦积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纪(工)委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定提名考察,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各镇严把纪检专干准入条件,选择2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中共党员担任纪检专干,优先考虑具有政法审计财会专业、从事过司法财务纪检工作、年龄40岁以内的干部。并悬挂信息公开牌,接受社会监督;纪检专干如需变动必须行文请示区纪委同意后再进行调整。

  3.村监委会。各村均设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4人。镇纪委要激活村监委会力量,规范和指导其开展工作,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盯住村级重大事务、重大项目建设、“三资”管理及村组干部廉洁等情况,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监督作用,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化、规范化。

  (二)办公场所标准化

  4.镇纪委办公室。有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便携式记录仪、录音笔、保密柜(至少2组)、举报电话及举报箱,有醒目的标志牌和岗位牌。

  5.镇纪委谈话室。必须设在办公楼一楼且布局合理,有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谈话专用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监控电脑,医疗箱(常用药品齐备),墙体进行软包处理,窗户安装防护栏,谈话室相关制度上墙,党纪及入党誓词彩色喷绘,有相关软件资料(谈话室使用审批表、谈话登记表、谈话对象交接单、谈话对象患病用药记录、谈话对象暂存物品登记表、谈话室安全情况登记表)并及时运转。要求各类谈话在镇纪委谈话室进行,各类登记表、审批表有记录。信访接待室原则上单独设立,配备必要办公设备,与办公室或谈话室二合一的情形下,要加强保密措施,严防信访举报信息泄露。

  (三)监督检查标准化

  6.制度落实。认真落实谈话提醒、述责述廉、报告工作、考核考评等各项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督促镇党委、镇属单位党组织和村党支部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

  7.监督实效。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月不少于1次督查,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春节、清明、端午、中秋、五一、国庆、元旦等节假日),结合常态化、随机化,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范围、不限时段、不定路线“四不”方式,灵活运用交叉检查、点穴式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8.四个到村。按照“四个到村”工作要求,全面发挥廉政监督员宣讲政策法规,掌握村情民意,强化村务监督作用;推行信访前哨到村,破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镇纪检干部主动到村到组,每月确定固定日期接访;纪法宣传到村,广泛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增强镇村干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

  (四)信访受理标准化

  9.信访接待。镇纪委向辖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公布信访举报渠道(网络、电话、来信来访),充分运用“信访宣传周”活动载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举报方法等相关知识,根据被检举人、控告人职务和举报内容,按照“归口受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对属镇纪委受理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不推诿、不上交,及时按程序予以处置。

  10.规范处置。严格执行受理、登记、呈批、办理、反馈业务流程,建立信访件及问题线索登记台账(注明来源,如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上级转办或本级受理等;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八项规定等问题类型),制作“重要信访拟办单”将信访举报材料进行编号登记,并摘录基本信息,对属于镇纪委监察室受理的信访举报,按照规定提出处置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交办相关承办人予以办理;对不属于纪委监察室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迅速移交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

  11.及时反馈。对于上级转交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在要求时限内办结并报送调查及处理情况的报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答复”原则,承办人在办结信访件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适当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探索建立诬告陷害处理办法。

  (五)执纪审查标准化

  12.谈话函询。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按程序报批,严格把握定义及条件,明确谈话函询范围,详细制作谈话函询方案,拟定安全预案,做好谈话函询通知书,认真做好函询回复工作。

  13.审查调查。严格执行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步骤、方式、时限行使职权;文明规范运用各项调查措施,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讯问(询问)相关人员,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4.案件审理。坚持审查调查和审理相分离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构建铁案工程;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审理流程,改进审理文书;落实审理责任制。在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坚持省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按照省纪委监委法规室要求统一规范审理文书格式。

  15.执行处分。按照“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根据处分决定及种类、影响期及影响情形,对处分宣布、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工资变更、职务变动、教育回访等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限范围内落实到位。

  16.安全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意识,加强安全审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天水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试行)》(天纪办发〔2018〕68号),确保审查调查场所安全,安全管理审查调查环节,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规定,充分发挥镇纪委安全监督员作用,坚决杜绝“建而不用”,切实保障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

  (六)文书归档标准化

  17.资料归档。文书资料(各类文件、学习资料、会议资料、报表、台账、登记簿、方案、报告、印证资料等等)齐全、运转及时,对于有规定的按照要求归档,对于无规定的按照便于开展工作原则,统一分类装入文件盒,在文件盒上要简要标明类型、内容。

  18.案件归档。案件归档严格按照具体要求进行装订,目录与材料相符,对程序不规范和手续不完备的案卷及时补充完善,实行案号管理。制作电子台账,方便查询。已办结案卷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得遗失。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前)

  各镇要结合实际,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全力组织实施,查漏补缺,逐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二)对标验收阶段(6月30日前)

  各镇纪委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随建随用。创建完成后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区纪委监委重点对照队伍建设、办公场所建设、监督检查、信访受理、执纪审查、文书归档等六个方面标准进行验收。

  (三)整改提升阶段(7月31日前)

  区纪委向标准化建设不达标的镇发出整改通知,相关镇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区纪委进行复验。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麦积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各镇街道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暂行办法》,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和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业务及安全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区纪委监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对各自联系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进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业务及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抽查、督促办理。

  (二)坚决执行《麦积区纪委监委对后进工作实行重点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工作不力的镇纪委将被列为重点管理对象,由区纪委监委发出《重点管理通知》,重点管理工作整改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凡因整改不力,影响工作进展的相关人员取消当年评先选优和推荐提拔资格,并采取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调整岗位、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等方式追责问责。

  (三)严格按照《关于以区纪委为主对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切实加强区纪委对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考核监督,引导和激励镇街道纪(工)委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建立纪检监察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凡纪检监察工作和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作需要的经费和开支,区镇财政都要及时拨付、足额到位。各镇纪检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标准足额配备,由镇财政专款专支;落实好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两名纪检专干每月每人220元的办案补贴,同时督促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报酬。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区各镇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深刻认识到标准化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基层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更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抓常抓长、抓细抓实,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镇党委要把镇纪委建设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一把手要亲自抓、总负责,镇党委要在资金、人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方面全力做好保障;纪委书记要具体抓落实,对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完善提升,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区纪委年初安排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到同部署、同实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明确纪委职责。要牢牢把握镇纪委工作职责,协助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在镇区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力;指导管辖范围内各单位和村级党组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监督工作;完成镇党委和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各镇对落实“三转”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梳理,对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专干工作分工再次明确,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聚焦主业,不再包片驻村或分管联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业务,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三转”,明转暗不转情况。

  (四)强化督促指导。区纪委监委成立由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总负责的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所联系镇,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全过程、全覆盖督促指导,督促落实规定要求,力戒形式主义、走了过程。工作小组要加强调度和研判,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督查纠正出现的偏差,推动标准化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