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彦,男,汉族,1975年2月生,甘肃秦州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甘肃省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8年6月至1998年12月毕业待分配;
1998年12月至2003年11月甘肃省天水市直机关、企业工委科员(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3年11月至2006年6月甘肃省天水市直机关、企业工委副科级组织员;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甘肃省天水市委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甘肃省天水市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2008年1月至2008年10月甘肃省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2008年10月至2015年1月甘肃省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其间:2008年09至2011年07甘肃省委党校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10年08至2012年08挂职任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裴滩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甘肃省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主任、综合科科长;
2015年6月至2019年2月甘肃省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主任(其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挂职任甘肃省甘谷县副县长);
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甘肃省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候选人;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2021年2月至今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