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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忠平在中国共产党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03-27  来源:  作者:  阅读

 

忠诚履职尽责  提升监督质效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0日 )

孙忠平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2020年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张智明同志对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记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成效明显。
      ——以政治监督保障“两个维护”落实落细。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纪委常委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立场,自觉的行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和党委(党组)会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制度,坚持推行“四级约谈”制度,建立区委常委和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半年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5名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中心工作落实,深入开展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整治、央视曝光问题整改、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履职不力的28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对区委、区政府领导督查发现以及批办的18个问题深入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36人,保障全区上下政令畅通。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26名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事项作了说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285人次,组织任前廉政考试84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以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麦积电视台开设7期“面对面说整治”电视访谈栏目、麦积政府门户网集中公布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专起来抓“六项机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5件14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件24人。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态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对中车集团和天津市西青区援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帮扶项目资金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问题7788条,227人主动说清问题,退缴返还资金75.85万元。推广应用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录入967个项目10.4万条信息,涉及惠民资金60.23亿元,保障扶贫惠民资金安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坚持扫黑与打伞一体推进,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部直查直办、集中核查,对重点问题线索组织纪检、公安“双专班”同步核查,受理问题线索165件,办结156件,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组织处理10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以集中整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七不落实”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5件9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组织处理62人。制定出台《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实施细则》,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活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监督检查1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件15人,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置488人次,占97.6%;第三、四种形态处置12人次,占2.4%。制定出台审查调查方式暂行办法,综合运用直查直办、划片区联合办案、重要问题线索管控、集中核查、交叉核查审查5种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水平。受理检举举报408件,处置问题线索345件次,立案177件,同比增长28.26%;结案196件,同比增长31.5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3人,同比增长10.93%,其中党纪政务重处分27人,职务犯罪9人,留置7人,移送司法机关1案1人。
      ——以监督整改推动政治巡察纵深发展。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采取审计先行、巡察跟进、纪检查办的方式,围绕脱贫攻坚和医疗、食药、人防等六个重点领域,先后组建5个巡察组,分2轮对13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277个,已整改完成232个,移交问题线索66条。紧盯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建立“一听二核三问责四通报”督查机制,压实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相关部门日常监督责任,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市委对区农业农村局等3部门专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
      ——以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内部管理、工作落实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17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坚持刀刃向内,从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4人次。注重能力提升,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全员培训,选派27人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举办的业务培训、跟班培训,抽调52人次到区纪委监委参加以案代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提名考察、日常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交流力度,共选拔交流64人次;对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单列考核,极大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六化”为目标,扎实推进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升级改造9个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配齐必要办公办案设备,镇纪委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各镇纪委均实现季度办案“零突破”,共立案82件,同比增长18.8%。
      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围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牵头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常态化、全天候、无死角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落实防控责任,印发督查专报20期,监督整改即知即改问题248个,重点督办问题9个,紧盯疫情防控失职失责等问题,从严从快处置问题线索10件,组织处理9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件5人,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防控工作高效顺畅。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纪检监察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区纪委监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责任落实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还没有传导到基层末梢,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党委(党组)推动落实上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措施不够精细,焦点和重点不突出,甚至把政治监督混同于业务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查纠“四风”问题还不够有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屡禁不止,抓工作落实的恒心和韧劲不足,把说了的当做了的,把做了的当成了的,不落实、落不实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执纪执法方面,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以查促改、以案促改力度还不足,全区腐败存量尚未见底,增量仍在发生;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个别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在自身建设方面,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有差距,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还需进一步规范提升。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信笃行、知行合一,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必须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坚决查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问题。必须坚持新时代政治监督根本任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这个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主力军作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保障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执行,保障人民权力为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决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做到纪检监察事业为了人民,党风廉政建设依靠人民,监督执纪执法向人民负责,反腐败斗争成果由人民评判。必须准确把握腐败治理的基本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一手抓惩处腐败、一手抓源头防治,通过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守维护制度权威的重要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尊崇、遵守和维护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有规不从、有纪不守和有法不依的问题,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必须坚持对党绝对忠诚,一以贯之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忠诚干净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本色。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政治标准,牢记初心,坚守使命,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精准实施政治监督,切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一)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的监督。“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最终都要落实到“两个维护”上。要推动落实“两个维护”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政治生态状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倾向。要加强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党的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遵守党内法规、执行党的纪律。要坚决治理“七个有之”,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人”,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和2019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事业发展的总纲领和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上要走在前、做表率。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时时处处事事对标对表,校准温差、落差和偏差,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转化为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敢死拼命的精气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具体思路、务实举措和有效办法,转化为破除阻力、化解难题、干事成事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聚焦党的政治属性、政治目标和政治能力持续发力,扎实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坚决整治政治立场不稳、政治品行不端和政治能力不强等问题,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信仰更加坚定,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政治领导更加有力,政治能力不断提升。
      (四)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中央重大战略举措,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督促各级组织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对脱贫攻坚、金融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督促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用好管党治党制度利器,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紧盯突出问题整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头看”,全面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各类督查检查以及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销号清零。紧盯责任落实,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紧盯基层“微腐败”,综合运用直查直办、划片区联合办案、重要问题线索管控、集中核查、交叉核查审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对群众反复举报、上级纪委监委多次批转、查办结果不深不透、群众意见仍然很大的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思想认识有偏差、慵懒散漫、“疲劳综合征”等问题坚决纠正,防止出现脱贫攻坚力度减弱、效率下降和摘帽后懈怠松劲、不闻不问等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紧盯长效机制建设,围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饮水安全、住房安全、兜底保障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重新盘点梳理和继续解决老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新问题,特别是对攻坚最后贫困堡垒和脱贫摘帽过程中浮出水面、改头换面的问题,要查找根源、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二)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提升基层群众幸福感。要盯住民生重点领域,推动整治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食药安全、河湖治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脱贫统计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查处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问题。要看住惠民项目资金,联合审计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扶贫民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为财政、民政、住建、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开设端口,监督和查处政策落实不力、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要管住小微权力,以推行“廉政监督员+互联网”监督模式为抓手,开展乡村小微权力综合整治,建立健全“三单一图两机制”,全面梳理乡村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小微权力运行修正机制,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创造有利条件。强化村级党组织对村级事务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督促严格落实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确保乡村小微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健全完善监督体系,逐级明确区、镇、村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形成区委统筹抓总,区纪委监委协调推进,各镇党委和纪委具体实施,三级廉政监督员上下联动、精准监督的工作格局,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对城郊村、资源富集村等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党组织书记实行“提级监督”,纳入区纪委监委监督范围。
(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查,分类施策,攻坚克难,依纪依法处置处理到位。对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同一对象被多年、多层、多头举报的问题线索,已查结但挖得不深、查得不透的问题线索,已查否仍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采取班子成员领办、报请上级指导办理、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办理等方式,确保六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零。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公安机关查办的重点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逐案“过筛”,深挖彻查。对发现问题的案件,组织重新回溯核查,切实解决“见黑见恶不见伞”“重案轻伞”等问题。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加大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监督,跟进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文化旅游和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紧盯黄赌毒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打而又生”。同时,完善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等机制,推动“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提级管辖、交叉办案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
       三、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保障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一)聚焦领导干部,推动以上率下。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制度自信,尊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避免做制度执行上的“两面人”;监督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监督领导干部忠诚履行责任,把制度执行贯穿于治理全过程,带动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事事按制度办理的行动自觉。
      (二)严明纪律约束,维护制度权威。开展对党内骨干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优先选择重点制度中执行问题较多、效果不好的制度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执规责任制”,集中整改制度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制度性、全局性问题,抓住症结提出建议,倒逼改革创新,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梗阻,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有权威。
      (三)严格执纪问责,倒逼制度执行。充分运用纪律手段,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责追究、纪律处分等措施,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形成震慑,增强干部对制度和制度执行监督的敬畏,使制度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严查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的问题;严查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严查不遵守制度、逃避制度监管的问题;严查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和协助党委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充分发挥专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紧盯权力运行轨迹全程监督。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加强权力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围绕权力配置,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法定授权,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明晰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推动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肃查处乱设机构、乱增岗位、乱定编制等违纪违法行为。围绕权力公开,监督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各领域办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督促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围绕权责统一,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同时,完善精准问责机制,促进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严格执行问责的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流程,增强问责规范性;紧扣职责范围,该是谁的责任就问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的责任,增强问责严肃性;注重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增强问责的精准性,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二)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全面监督。强化同级监督,推动和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盯住下级班子和“一把手”,督促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履行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盯住各级领导干部,督促严格约束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防止“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盯住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和选人用人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督促严格依法依规用权。
      (三)紧盯细节小节开展日常监督。要善于发现问题,在重视处置反映问题线索的同时,不断提高洞察力和敏锐性,着力从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巡视巡察中发现隐蔽线索;注重从谈话、函询等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中寻找隐藏信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捕捉从民意闲谈中折射的权力使用不公。要坚持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权力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马上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阻止的立即阻止,该整治的迅速整治,防止好同志突然变成“阶下囚”,防止用权的小偏差演变成滥权的大问题。要做到精准施治,深入剖析权力失管失控问题,及时从思想认识上找根源,从监督管理上找缺失,从体制机制上查症结,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填补权力制约空档,以强监督推进强监管。既要严肃查处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要严肃查处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
       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站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的新高度,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自上而下深化作风整治,持续推进“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集中整治活动,推行“一查二督三问责四通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推进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突出问题。围绕政治要件落实,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刀切、中梗阻推拖绕的问题;整治虚于应付,把想法当做法、把说了当干了、把发文当完成的问题。围绕干部担当作为,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精神不振、懒政怠政的问题;整治层层向下“甩锅”不作为,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的问题;整治当官不干事、揽权不担责,习惯当“二传手”的问题;整治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不推不动的问题;整治不甘放权、任性用权、人为设卡的问题。要大胆使用容错纠错机制,从严查处借信访举报之名造谣诽谤诬告行为,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围绕基层减负,重点整治制定政策凭空想象、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问题;整治文件会议过多过滥,前脚部署后脚催要结果的问题;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繁要求填表报数的问题;整治各种事务负担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的问题;整治问责泛化、减负丢责的问题;整治调查研究“一窝蜂”,走“设计路线”,看“政绩盆景”的问题。
       (二)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采取短信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等方式,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常抓具体问题为突破,推动作风持续好转。深挖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或者接受“一桌餐”,违规支出变通下账,借公务之机游山玩水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费用,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巧立名目进行所谓的礼节拜访等隐形变异的享乐奢靡歪风。盯住重要事项,加强对压缩“三公经费”和厉行节俭节约的监督管理,确保把宝贵的资金花在刀刃上。严查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私车公养、违规滥发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常见问题;严查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翻新问题;严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重点问题。对于屡查屡犯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各职能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等问题,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薪酬、财务等管理制度,细化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规定,列出日常管理的正面、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和政策边界,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用好监督信息、检举举报等平台,使党员干部时刻处于群众监督之中,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
      六、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政治巡察定位,瞄准靶向目标精准发力。准确把握巡察的根本任务与价值取向,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检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情况,深入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深入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深入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循着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着力查找贯彻落实中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二)围绕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贯通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有效方式方法,围绕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结合市区联动巡察要求,分两轮对意识形态领域,政法系统,部分区委区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八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围绕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激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步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围绕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镇带村方式,对村和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实现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等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立体聚焦、形成合力。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加大巡察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巡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锻造政治合格、本领高强、作风过硬的巡察队伍。
      (三)强化问题整改,以制度机制固化整改成效。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以制度机制固化整改成效,促进标本兼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释放强化整改的鲜明信号。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掌握的情况要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的依据,真正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七、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按照省市纪委全会“六个严查”要求,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严查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查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问题,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严查国有企业问题,对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的严惩不贷;严查重点领域问题,深入推进人防、金融、教育、食药、医疗、科技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查重大项目、资源开发、地方债务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处置主动投案问题规定,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二)坚持以案促改,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对查结的腐败案件,要系统总结办案情况,深入剖析案件根源,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典型案件及时通报,警醒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引为镜鉴。要举一反三抓整改,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要重视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对失实了结的问题线索,落实谈话告知制度,在澄清事实的同时,开展提醒谈话,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防止出现“自我感觉良好”的错误思想;对轻微性、苗头性的问题线索,要综合运用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为大问题;对立案审查调查对象,要深入开展谈话教育,触及思想灵魂,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性质和危害,真心接受组织处理;做好处分决定的监督执行,扎实开展定期回访谈话,体现组织关心。同时,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不抛弃、不放弃”,引导他们深刻反省、改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三)加强廉政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部署安排,通过集中宣讲、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运用各类红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运用先进典型开展正向激励教育;利用廉政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用好用足案件资源,通过印发典型案例汇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阅读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等方式,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警钟长鸣。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体现行业特点的廉政文化示范基地,建立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挖掘整理清官廉吏、历代先贤、革命前辈、爱国人士的历史资料及家规家训,通过制作微视频、集中宣传和举办展览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四)严把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严格落实执纪工作《规则》和执法工作《规定》,把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要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健全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调配、统一考评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区审查调查工作“一盘棋”。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合理确定处置方式;提高函询质量,增强函询效果;严谨细致做好初核工作,提高初核成案率;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判机关会商协调机制,确保移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要坚守安全底线不动摇,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体抓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安全,一体保证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一体保障“走读式”谈话和谈话场所安全。
      八、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一)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审计等单位的统筹协调;健全与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行政监督的衔接;完善检举控告和办事公开等机制,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结合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不分设的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实行固定联系制度,履行审查调查职责回避制度,细化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具体措施,建立联系单位信息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相关室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商、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机制,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融合贯通。健全上下联动制度机制,发挥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引导作用,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安排,重点盯住扶贫和民生领域,制定执行计划,做出年度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监督工作向镇村延伸。稳步推进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设立派驻区管国有企业、教育医疗机构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积极探索推行区监委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
       (二)落实“三个为主”要求,坚持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提名考察办法,细化规范提名考察程序,着力选好配强“关键少数”,为全区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和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理和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严格落实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工作部署、日常监督的领导,强化对下级纪委日常履职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提名考察的重要依据。
       (三)高位推进“三转”,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科学设置前中后台,把监督执纪执法权限按前中后三个部分分解到不同内设机构,使监督、决策和执行相互分离,让权力运行的每一步既有制约监督又能顺畅运行,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产生风险。严格管控风险岗位,筛选出线索受理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中的风险岗位,研究探索一岗双人、一岗多人制度,控制岗位风险,防止权力失控。系统构建制衡机制,坚持“执纪审查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以审判为中心”,让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制约和监督。信访工作要突出源头导向作用,完善检举举报平台功能,严格线索闭环管理,通过交办督办、跟踪处置,强化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制约;案管工作要凸显全程监管职责,对举报线索转化为问题线索及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监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及措施使用进行全覆盖监督;审理工作要强化牵引倒逼功能,严格对初核立案、查办过程和处置结果的合规合法性审查,强化对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完善监审分离机制,建立案前沟通、案中协助、案后配合、过程顺畅衔接又相互制衡的相关制度,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统”结合,无缝衔接。
       九、聚焦高素质专业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深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多种形式开展组织生活。有效发挥机关工会和妇联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机关氛围,激发干部活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加强实践锻炼,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政治业务双过硬、纪律法律双精通”目标,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坚持集中培训、跟班培训、以案代训、以巡带训,综合运用轮流辅导、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让干部在不同岗位接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能量,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三)加强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遵守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严肃处理,对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严惩不贷。
       (四)加强规范提升,夯实基层基础。巩固提升镇纪委标准化建设成果,组织开展现场观摩、达标验收工作,完成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升级改造,实施检举举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在实现镇纪委“六个标准化”基础上,推动监督检查、信访接访、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案件质量“六提升”,督促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切实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