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天水市麦积区原畜牧局干部罗芳成带领养殖户赴秦安和张川两县参加了蛋鸡健康养殖技术和优质肉羊高效养殖技术培训班,培训期限2天。培训通知明确食宿统一安排,往返路费自理。按照区委办发〔2014〕104号《麦积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其应报销途中交通补助40元/天,报销天数2天,报销费用计80元,但罗芳成在填报差旅费报销单时,将应当报销的交通补助填报为伙食补助,标准为100元/天,报销天数2天,报销费用计200元,存在违规报销伙食补助120元的问题。对此,罗芳成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7月7日,罗芳成受到警示谈话处理。多报销的120元差旅费已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