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天水市麦积区利桥镇百花村包村领导利桥镇原副镇长杨小舟,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该村将13.4亩河滩地10年租金4.02万元未入村账,并使用该笔资金购买面的车一辆,支付2013年至2016年期间车辆保险费、燃油费和维修费等。对此,百花村党支部书记马千祥、时任村委会主任徐永录、村委会主任徐亚宏负有直接责任,杨小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马千祥、徐永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亚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杨小舟受到警示谈话处理。